精神科 男科 妇科 儿科 产科 传染科 肝病科 肿瘤科 皮肤科 性病科 耳鼻喉 内科 外科 口腔科 骨科 神经科 眼科 中医科

百姓导医台

手术查询
综合搜索
首页> 百姓导医台> 手术项目> 肝损伤清创引流术> 术后处理 共收录7197个手术

肝损伤清创引流术

常用药品 推荐专家 好评医院
进入 普外科 肝病科 了解更多讯息

肝损伤清创引流术术后处理

肝清创引流术术后做如下处理:

1.引流务必通畅,术后应观察引流内容物的性质和量。每日更换敷料时,应松动引流管,以免腹内渗出物包绕或填塞引流管。

2.如引流内容物逐渐减少,可于术后3~5d拔除引流管。

3.注意血压和脉搏的变化,如无其他合并伤,血压平稳后可取半卧位。但严重的肝损伤,术后发生休克的机会较多,术后48h内,仍须注意抗休克治疗。

4.肝脏手术后,易发生水与电解质紊乱,应及时测定血钾、钠、氯和CO2结合力,及时补充足够量的水和电解质。

5.注意纠正出血倾向  肝创伤后凝血酶原和第Ⅶ因子均比正常降低约40%。此外,纤维蛋白原血小板亦有所减少。故术后给以新鲜血液、维生素K和其他止血药物非常必要。

6.保持腹腔引流通畅  肝脏术后的引流是治疗中极为重要的环节,在术后护理中务 必保证双套管负压吸引通畅并不能脱落。否则,常因引流不畅或引流管过早脱落,而腹腔内未达到充分引流,发生膈下或肝下化脓性感染。腹腔引流一般在术后 3~5d拔除。若有胆汁外溢时,需持续双套管负压吸引(图1.10.1.3-1)。T形管引流可于手术后2周左右造影后拔除,如遇胆瘘发生可适当延长拔管 时间。

肝损伤清创引流术

7.肝损伤后,机体对细菌及其毒素的抵抗力显著降低,故不论细菌污染的程度和创伤的性质如何,都应当给予抗生素,尤以广谱抗生素为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