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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发育正常,健康,智力正常,遗传因素正常、稳定等.
(1)筛查部位:采血部位为新生儿足跟内外侧. (2)筛查时间:采血时间为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.选择72小时后采血的原因如下: ①采血应当在婴儿出生72小时并吃足6次奶后进行,否则,在未哺乳、无蛋白负荷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筛查的假阴性. ②在婴儿出生72小时后采血,可减少疾病筛查的假阳性机会,并可避开生理性促甲状腺激素(TSH)上升时期,防止促甲状腺激素上升延迟的患儿产生假阴性. ③因各种原因提前出院、转院的婴儿,不能在72小时后采血的,原则上应当由接产单位对上述婴儿进行跟踪采血,提高筛查的覆盖率,但时间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1个月 . 取出的血液经过处理后,通过试剂或仪器进行检测,从而确定其身体状况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