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禁食。
2.常规使用抗生素。
3.胃造口管及鼻导管持续吸引。
4.待胃肠蠕动功能恢复,可开始经十二指肠饲食管注入全流食,逐日增加注入量,直至术后2周确定无颈部吻合口瘘时可以开始经口进全流食。再过1周后如一切顺利,可将胃造口管及十二指肠饲食管拔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