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导航箭头
反复出现不能遏制的偷窃冲动,偷的东西不是个人使用所需,也不是为赚钱,反而可能被丢弃、送人或贮藏起来.偷窃前常伴有紧张感积聚,偷窃时或刚偷完则有一种满足感. 同:偷窃狂.为一种精神(心理)障碍,ICD-10的编码为:F63.2.这一障碍的特征为:反复的无法克制的偷窃冲动,并不是为了本人使用或获取钱财.取而代之的是患者将这些物品丢弃、送人或收获. 在行动前有一种不断增长的紧张感,在偷窃中和紧接于偷窃后有一种满足感.尽管患者也通常试图隐瞒偷窃行为,却并不抓住一切机会.偷窃是单独进行的,没有同伙.在商店行窃(或其它地点)的间歇期可能会表现出焦虑、沮丧及内疚,但这并不会阻止他重复这类行为.只符合这些描述,而不是继发于下列障碍之一的病例,并不很常见.
(温馨提示:以上资料仅提供参考,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