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导航箭头
一、治疗对于正常儿童出现窦性心动过缓可不予治疗,但需临床随诊.有明确病因者,需积极治疗原发病,对于心动过缓伴症状或心率60次/min者为标准,不宜将心率提高到正常范围,以免加重心肌损害.
阿托品 可静脉滴注亦可口服,静脉推注0.01~0.03mg/kg,心率控制如上,常用于症状较轻或慢性患者,口服每次0.01~0.03mg/kg,3次/d.维持正常或稍低于正常心率范围.
山莨菪碱 用于症状较轻者,静脉推注用,剂量每次0.3~0.5mg/kg.余同上.
严重窦性心动过缓者 若上述治疗无效或不能改善者,需安装起搏器,防止发生心功能不全.
二、预后多数预后良好,但如并有器质性心脏病,预后将受影响.
(温馨提示:以上资料仅提供参考,具体情况请向医生详细咨询。)
南京市姜家园121号
025-83348666
南京市广州路264号
025-82296000
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62号
025-83429265
南京市东江北路368号
025-862110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