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骨盆狭窄或头盆不称。胎头双顶径未达坐骨棘水平,胎先露在+2以上。
2.颏后位、额先露、高直位或其他异常胎位。
3.严重胎儿窘迫,估计产钳术不能立即结束分娩者。
4.胎膜未破,宫口未开全者。
5.胎儿畸形。如脑积水、无脑儿、巨结肠、联体胎儿、胎儿巨大畸胎瘤等严重畸形。
6.死胎。胎儿已死亡应以保护产妇为主,可行毁胎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