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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有心绞痛,特别是不稳定型心绞痛,药物治疗无效者。
2.冠状动脉造影证实主要冠状动脉局限性狭窄,管径狭窄达50%以上,狭窄远端通畅,口径>1.5mm。
3.经皮穿刺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失败或再狭窄者;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术后动脉仍有明显狭窄者。上述介入性治疗病例中若斑块剥脱堵塞远端管腔,心电图有持续缺血波形或心绞痛加重时,则应进行急诊手术。
4.缺血性心肌病检查尚有大片存活心肌者。这类病人心功能都很差,宜慎重对待。
5.二次手术指征是指一支以上血管桥发生阻塞,或动脉粥样硬化病变扩展到其他血管,并符合上述1、2两条指征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