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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伤是后天性动、静脉瘘的主要原因,如枪伤、刺伤、割伤使同在一个鞘内的动、静脉同时受到损伤,造成动、静脉之间的异常沟通。少数病例可因挫伤、挤压伤及粉碎性骨折引起多个通道的广泛性动、静脉异常交通。外伤性动、静脉瘘的发生部位以 查阅更多↓
动、静脉瘘一般均需做手术治疗。以前多数学者主张手术的时机在外伤后3~6个月后,待侧支循环建立再做结扎动静、脉瘘口的手术。但随着血管外科的进展,目前主张早期手术。因在创伤的早期容易找到瘘口进行修补或做血管移植。若已延迟到5~7d,局部外伤性炎性组织反应已开始出现,局部肿胀,血管壁脆弱,这时容易发生出血感染,则可间隔1~2个月,待组织反应消退后,再行手术。已经进入慢性期的病人,应及早进行手术治疗。晚期手术的一个严重缺陷是肿胀不能消除。因为长期的动、静脉瘘的存在,使静脉极度扩张,静脉瓣膜功能被破坏。手术虽然处理了瘘口,消除了静脉高压,但血液倒流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。
1.手术开始前全身应用抗生素,若肢体已发生炎症或形成溃疡者,感染应基本得到控制。
2.有心功能不全者应尽量先改善心脏功能。
3.充分估计手术的困难性,准备好大小合适的人造血管或设计好自体静脉的摘取部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