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肾上腺自体组织种植术适用于:
1.确诊为Cushing综合征而行双侧肾上腺全切除术者。
2.虽曾诊断为Cushing病,但经垂体放射治疗或前叶肿瘤切除(含经蝶窦显微外科切除术)后症状未改善,肾上腺仍增殖而行全切除术者。
3.Cushing综合征经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,所保留的肾上腺组织再度增殖,症状复发,须再次手术切除,其切取组织的外观及量符合种植要求者,此种机会极少,可被定为相对适应证。